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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、微型企業、家庭作坊式企業、個體工商戶的統稱。根據《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9〕13號)規定,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。
文章目錄:
- 1、小微企業包括哪些
- 2、小微企業是什麽
- 3、小微企業劃分標準
一、小微企業包括哪些
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、微型企業、家庭作坊式企業、個體工商戶的統稱。
根據《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9〕13號)規定,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,是指從事國家非限製和禁止行業,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、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、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。
二、小微企業各行業劃分標準
(一)農、林、牧、漁業
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。其中,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,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,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。
(二)工業
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。其中,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,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;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,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;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。
二、小微企業是什麽
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、微型企業、個體工商戶的統稱。小微企業的標準是:在全國範圍內屬於非限製和禁止類行業,並具有年度納稅條件。且滿足以下三個條件:
1、企業應納稅所得額300萬以下;
2、企業從業人數在300人以下;
3、現資產總額在5000萬以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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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小微企業劃分標準
小微企業的劃分標準主要包括以下三個:
1、資產總額,工業企業不超過3000萬元,其他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;
2、從業人數,工業企業不超過100人,其他企業不超過80人;
3、稅收指標,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。
一、小微企業的含義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》規定,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,是指從事國家非限製和禁止行業,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:(一)工業企業,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,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,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;(二)其他企業,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,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,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。
二、小微企業標準是什麽?
小微企業的劃分標準主要包括以下三個:
1、資產總額,工業企業不超過3000萬元,其他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;
2、從業人數,工業企業不超過100人,其他企業不超過80人;
3、稅收指標,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。
三、小微企業行業劃型是怎樣的?
1、農、林、牧、漁業
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。其中,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,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下的為小型企業,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。
2、工業
從業人員1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。其中,從業人員30人及以上,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;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,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;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。
3、建築業
營業收入8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。其中,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,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;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,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;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。
4、批發業
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。其中,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,且營業收入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;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,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;從業人員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。
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》第九十二條
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,是指從事國家非限製和禁止行業,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:
(一)工業企業,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,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,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;
(二)其他企業,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,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,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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