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歙縣農村商業銀行被罰27.7萬元:未按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資料等
作者:元朗区 来源:茂名市 浏览: 【大中小】 发布时间:2025-07-05 07:59:02 评论数:
3月7日金融一線消息,據中國人民銀行黃山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,安徽歙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三項違法行為類型,被警告,並處罰款27.7萬元,違法行為類型如下:
1.未按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資料;
2.未按規定將假幣解繳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,未按規定收繳假幣;
3.未按規定時限報告大額交易。
同時,楊*(時任安徽歙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運營管理部總經理)對安徽歙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:未按規定時限報告大額交易,被處罰款1.3萬元。
